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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09-13 09:06:27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太原举报专车奖励百元引争议:是否属非法运营仍无定论

  昨天,太原市客运管理部门宣布将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出租汽车营运秩序整治行动,明确将通过互联网和软件从事运营的车辆纳入非法运营的范围。措施一出,引发太原市民和其他地区的网民热议,专车或者快车到底是不是非法运营呢?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太原市地方法规发现,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但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出租车指导意见却将专车纳入出租车的范围之内,只是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在这样的背景下,几名法律和交通方面的专家评价,太原的执法存在一刀切或者过严的问题,不利于新兴业态发展。

  发布

  太原严查非法运营车辆

  市民举报奖励100元

  昨日,北青报记者从山西太原市汽车客运管理部门获悉,5月22日开始,太原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出租汽车营运秩序整治行动。据悉,市民每举报一辆“黑车”可获奖励100元,值得一提的是,“滴滴”快车、专车等利用手机软件从事客运运营,也属于打击的范围。

  据了解,太原市此次整治的内容包括:未取得城市客运资质非法从事城市出租汽车营运的车辆;跨区域驻点运营的出租汽车;挪用、套用出租汽车号牌非法从事出租经营活动的车辆;利用互联网和软件工具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的车辆;出租汽车拒载、拼客、议价、乱停乱放、无从业资格证营运等违章行为。

  整治期间,太原市客运管理部门对非法营运行为实行有奖举报。举报人需向市客运办投诉科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及有效视频、音频证据(包括违章车号、违章地点、现场视频、通话内容等),材料详细准确,视频、音频清晰可辨。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每次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元。

  解释

  运管办:不仅是专车

  所有非法运营行为均整治

  昨天,太原市客运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太原一直对各类非法运营行为持打击态度,不光是针对网约车,传统出租车的违法行为也要严厉打击。这项措施并不是刚刚出台,早在去年1月就出台了一样的文件,这次只是强调。

  “特别需要明确的是,不光通过网络或者手机,专车并没有相应的运营资质,因此属于非法运营。与其他城市一样,专车在火车站、公交枢纽等场所比较多,影响客运秩序。同时,我们在执法的过程中,也发现不少曾经在路边趴活的黑车加入专车平台。”上述负责人介绍。

  该负责人介绍,之所以出台奖励100元的政策,是因为执法取证困难。“市民总是反映路边有很多黑车或者专车,其实我们很清楚那些都是非法运营车辆,但如果不抓到现行或者现金交易,很难认定执法行为。奖励政策是从其他部门学来的,是希望发动群众为我们提供线索。”

  不过由于这项措施刚刚出台,目前只是有较多的群众咨询和一部分乘客提供线索,尚未进行核实调查,所以暂时没有市民因为举报获得奖励。

  反应

  专车司机:希望尽快合法化

  部分市民:担心打车变困难

  昨天下午,太原市多位滴滴快车司机告诉北青报记者,知道这项措施后真的很担心,希望政府可以尽快明确专车合法化。

  不少太原市市民告诉北青报记者,担心严查专车可能会让出行“变得更困难”。“专车出现后,我在高峰期、下雨天都可以打到车回家,并且不会被拒载、不会被加价、不会被拼客,遇到事情还可以投诉。”市民王先生说。

  滴滴快车司机李先生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主要这次有100元现金奖励,肯定会有群众举报,因此还是很担心的。”李先生说,太原这次的政策会对专职做网约车的群体产生一定冲击。另一位司机贾先生说,两个月前,他辞了职专职做滴滴快车司机,“我觉得智能出行对社会是件利好的事情,所以辞职专门做专车司机,我多干一会儿就能多赚点钱,付出和回报成正比。”他表示,希望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尽快给出合法化的途径,这样规范起来,对谁都有利。”

  专家

  专车合法性存争议

  一刀切执法不合适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根据《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条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向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并经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后,核发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太原市客运办的相关负责人也认为,这些是专车不合法的依据。

  但去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公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暂行办法)。意见首次提出将互联网专车纳入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对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但需要专车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和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但目前正式版本尚未出台。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认为,目前出租车行业指导意见正式版本并没有出台,专车运营是否合法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需要慎重对待。太原的做法对法律的解释有点过于严格。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目前交通部出台的指导意见并没有对专车的合法性进行质疑,只是提出专车需要规范。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刀切地将专车纳入非法运营是不合适的。虽然地方的法规认定非法运营,但也需要从执法的目的去考虑,不应该机械地执法。此外,朱巍认为,让乘客提供证据作为执法判断依据,会诱导乘客进行钓鱼执法。

  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交通规划院院长张国华则认为,太原对专车的态度其实就是对待创新驱动的态度,与过去人们对待汽车和马车的态度一样。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拥抱新技术、新业态,而不是使用各种方法打击。

  张国华介绍,移动互联网技术让信息的传播和分享变得便利,极大解决了出行服务中可能出现的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交易高成本。传统出租车公司或者管理者可以从约车服务中学到很多东西,比如北京的首汽约车就是传统出租车企业转型的一个案例。传统出租车企业可以与专车公司合作,拥抱创新经济。

  文/本报记者 刘珜 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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