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 因拒载被殴打,因吐在车上而引发“血案”……的哥与醉酒乘客之间的纠纷多见报端,这次,一名的哥因醉酒乘客拒付43元车费,用石头将其砸死。昨日,大河报记者从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获悉,检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的哥张某批准逮捕。
案发:醉酒男凌晨倒毙街头
“他面朝下躺在路边,头部旁边有一摊血……”,2013年12月6日早6时许,郑州市民郭先生在中原区郭厂村附近发现一名受伤男子,郭先生报警后,120急救人员和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该男子已经死亡。
经查,死者姓刘,2013年12月6日2时15分,刘某曾给家人打电话,说在出租车上,而出租车找不到地方。10分钟后,家人回拨刘某电话,无人接听,以为他找小旅馆睡觉了。另据刘某一位朋友证实,当晚刘某曾找其喝酒,他于凌晨1时许将其送走。“他在省人民医院南门拦了车,上车后回了个电话。”
警方认为,刘某乘坐的出租车的司机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天,在大学路某小区将出租车司机张某抓获。
缘由:拒付43元车费,的哥一怒杀人
“上车后我闻到他身上有股酒气。”39岁的张某向办案人员供述了案发经过,当天凌晨1时许,张某拉上刘某后,刘某先后说了陇海路与桐柏路、桐柏路与长江路等三个目的地,张某几经询问和绕路,终于找到刘某家所在的郭厂村,然而,在村里转了两圈,刘某仍未说清自己的家。
张某不愿再和刘某纠缠,提出把他拉回市区找个地方住下,遭刘某拒绝。张某遂让刘某支付43元车费,刘只愿付20元,争执期间,刘用手拨动计价器,显示归零。此举激怒张某,要求刘某下车,并将其按倒在地,随手拿起路边的水泥块击打其头部,而后,张某又抱起一大块水泥块再次砸向刘某头部,后驱车离去。“我也没想把他怎样,想着教训他一下。”张某说。
然而,办案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第一次用水泥块砸被害人头部可能涉嫌故意伤害,但之后又换一块较大水泥块再次对被害人头部击打的行为,则可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说法:的哥遇醉汉独行可拒载
事实上,的哥与醉酒乘客的纠纷屡屡见诸报端。昨日,大河报记者采访了几位郑州的哥。“他们(醉酒乘客)也需要帮助嘛,有的还给扶到家门口了。”郑州的哥曹师傅开了8年的夜班,醉汉是常客,曹师傅一般都拉,不过,乘客上车需要告诉他明确的目的地。
“坚决不拉!”25岁的王师傅则态度明确,因为两次不愉快的经历:一次被醉酒乘客吐了一车,要求付20元洗车费遭拒。另一次,一名醉汉将脚伸到驾驶室椅背上,引发争执。另几名的哥表示,一般对意识清醒的乘客都会拉。“主要担心送不到目的地,耽误时间,影响生意。”
记者查询《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发现,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中不得拒载乘客,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第一条就是,“酗酒或精神病乘客无正常人陪伴的”。“这条规定也是出于对出租车司机的保护”,郑州市客运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出租车司机如遇醉酒乘客拒付车费、滋事等意外情形,应及时报警,理性处理,避免为争一时之气,造成不必要后果。